欧洲单一专利实用问题答疑
1. 欧洲单一专利与传统的欧洲专利有什么不同?
欧洲单一专利和传统的欧洲专利的授权程序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两者的区别只在授权之后。传统的欧洲专利授权之后要去不同的国家生效,并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欧洲单一专利在注册之后可以在单一专利所涵盖的所有国家同时具有专利效力。
2. 欧洲单一专利可以涵盖哪些国家?
单一专利的地理范围最终将涵盖所有25个加入“加强合作创建统一专利保护”的欧盟成员国。这些国家为: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
截止目前为止,欧洲单一专利涵盖的范围包括17个欧盟的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
3. 如何申请欧洲单一专利?
欧洲专利被授权之后,申请人可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 "单一效力请求" (request for unitary effect),以获得单一专利。该请求必须在《欧洲专利公报》中公布授权的日期后一个月内以专利申请程序中所使用的语言书面提交--这包括通过在线方式提交--。单一效力的请求还必须包含欧洲专利的译文 (对译文的要求请参见 "申请单一效力时是否有任何翻译要求?")。
4. 单一专利是否要求翻译?条件是什么?
在过渡期内 (目前暂定为七年),单一专利的请求必须附有欧洲专利的以下翻译:
如果欧洲专利的申请语言是法语或德语,则须提供欧洲专利说明书的英文全译本;或
如果欧洲专利申请的语言是英语,则欧洲专利说明书的全文翻译为欧盟成员国的任何一种官方语言(譬如说德语)。
根据(欧盟)第1257/2012号条例和(欧盟)第1260/2012号条例以及《单一专利保护规则》第6(2)(d)条的要求,欧洲专利局会检查该翻译是否已与单一效力请求一起提交。如果没有,欧专局会给专利权人提供一个月的期限来补交翻译文件。该期限不能延长。该译文不必经过任何认证,EPO也不会检查它的准确性,因为它不具备法律效力,仅用于信息目的。然而,根据(欧盟)第1260/2012号条例的第12条,这种翻译不应由翻译软件来完成。
5. 申请单一专利的费用
欧专局对单一专利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委托的欧洲专利律师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单一专利效力产生之后,会和普通的专利一样,需要缴纳年费。
目前欧洲单一专利的年费的官费如下:
单一专利年费(欧元)
- 第2年: 35
- 第3年: 105
- 第4年: 145
- 第5年: 315
- 第6年: 475
- 第7年: 630
- 第8年: 815
- 第9年: 990
- 第10年: 1175
6. 我如何决定是否要申请欧洲单一专利?
欧洲单一专利和传统的欧洲专利各有其优缺点。下面是我们根据我们的经验进行的总结,供您参考。
传统欧洲专利
优点
- 当生效国家少于4个国家时,年费较低
- 如果只在1或2个国家进行诉讼,诉讼费用较低
- 过渡期内可选择退出
- 专利可以在不同的国家转让给不同的公司
- 减少生效国家数量,例如在后期可以节省费用
- 对已经许可出去的欧洲专利风险较小(选择退出时)。
缺点
- 更多的行政管理工作
- 相同价格下的地域覆盖面较小
- 诉讼和谈判效力较弱
欧洲单一专利
优点
- 更大的专利保护覆盖范围
- 更高的诉讼和谈判效力
- 集中化的UPC法庭诉讼可以只由一家律师事务所处理
缺点
- 专利可以一次性的被无效掉
- 无法选择退出→考虑到有效性的风险
- 还没有使用UPC的经验,如果只有几个国家与侵权诉讼相关,诉讼成本相对较高
如果您还有任何其它问题, 或者需要我们提供具体的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
Yingkun Brunner:
罗颖坤1997年获得慕尼黑大学生物学博士。2004年开始在德国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10年获得欧洲专利律师资格。她熟知欧洲和德国专利申请各项事宜,尤其是生物医药领域。罗颖坤博士致力于为中国客户在德国和欧洲提供最专业的知识产权领域内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