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审判程序

什么是法律效力程序?

德国对知识产权实行所谓的分离原则。知识产权实施和有效性审查(即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在独立程序中进行。知识产权实施由民事法院(州立法院或州立高等法院)主管,而专利异议程序、专利无效程序和实用新型撤销程序等法律效力程序则由专利局或联邦专利法院(位于慕尼黑的专门法院)审理。

什么是联邦专利法院?

与州立法院或州立高等法院等普通法院不同,在联邦专利法院工作的法官均受过基础技术训练。法官通常是德国专利商标局或欧洲专利局的前任专利审查员。作为其培训的一部分,我们的专利代理人曾在联邦专利法院工作过半年,非常熟悉这些法官的思维及工作方式。因此,我们在联邦专利法院也能始终做出前瞻性判断,并在法律效力审判程序中为客户争取最好的结果。

如何进行专利无效诉讼?

针对已授权的专利可向联邦专利法院提起无效诉讼。无效诉讼通常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并行,以质疑专利的法律效力,该专利侵权诉讼将由民事法庭负责审理。为在民事法庭程序中就某项专利缺少可专利性申诉成功,通常需要提起无效诉讼。如未提起无效诉讼,州中等法院与州高等法院通常会基于争议专利的法律效力审理专利侵权诉讼。无效诉讼将在联邦专利法院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负责审理,其中三名法官通常拥有技术背景。针对无效诉讼中的判决可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商标和外观设计应注意什么?

对于商标及外观设计,适用稍有不同的规则。在这些情况中,对注册后法律效力的审查有时也由民事法院(州立法院或州立高等法院)负责,原因之一在于对商标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时,通常也要考虑竞争法方面。尽管如此,在联邦专利法院仍有适用于商标及外观设计的法律效力程序;当存在在先注册权利时,可通过这些程序撤销商标或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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